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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法律咨询 单位搬迁外地 员工去不了离职 需要付赔偿金吗

更新时间:2022-07-06 09:29:21 浏览次数:241次
区域: 江门 > 鹤山
类别: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鹤山市鹤山商会大厦3楼
Q:单位因故搬迁外地,当地员工去不了离职,需要付经济补偿金吗?
A:用人单位在合同存续期间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以此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跟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企业搬到郊区,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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